郝春莉律师,副教授,一九八五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一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
郝春莉律师具有司法部与财政部授予的产权界定律师资格及司法部与国家计委授予的招投标律师资格,现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优秀律师。
郝春莉律师,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任教,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
郝春莉律师一九九五年取得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开始律师执业,二零零二年创办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郝春莉律师在长期的教学和律师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多次在具有全国影响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辩护风格全面、冷静而充满思辨,曾为澳门XX集团公司董事长在涉嫌经济合同诈骗中做无罪辩护,为中国电子集团公司XX干部、为山东省XX市领导干部涉嫌经济犯罪中做无罪辩护,为珠海市XX集团公司总裁在企业改制中涉嫌经济犯罪担任辩护人,均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郝春莉律师为多家政府机构、信托投资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经济诉讼业务专长主要为:代理经济合同纠纷、海商案件、产权纠纷案件、房地 产纠纷案件。其中代理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南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重信房地产公司及科卓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浦发广场D、E楼盘产权确权案;广州水泥厂与广州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转让协议纠纷案;山西省司法局与澳大利亚泰戈国际有限公司PVC生产线质量纠纷案、深圳金田集团与荷兰家乐福控股集团公司股权仲裁纠纷、北京中盛房地产公司与德国蒂森电梯有限公司质量仲裁纠纷等。非诉业务特长主要是公司法律事务、招投标法 律事务、企业融资租赁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证券法律事务等。
主要著作:《论著作权合理使用》、《民事法学》(律师考试教材)等
工作语言:中文,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