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州首例胜诉性骚扰案日前又有新进展,在工会的协调下,日企支付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000元,而被告日籍主管也下了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的精神损失。
小A在广州一家日企工作,2008年12月公司年会上,她受到日籍主管疯狂骚扰,其后她更因此而被公司以旷工理由开除。今年3月,28岁的女白领小A愤而把日籍主管和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定该日籍主管行为构成性骚扰,必须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
性骚扰案胜诉在广州尚属首例,其后女事主更向广州市总工会投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市总工会联系萝岗区总工会协调,森六公司最终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000元,目前这笔钱已经支付到小A的手中,对此,小A也十分感谢工会部门的帮助。
广州的唐红炬律师认为,这样的赔偿是符合法律相关标准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小A的平均月收入为3000元,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半,因此经济补偿金应为6000元,而公司因违法解除合同,要双倍赔偿12000元。
而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见表态的当事日籍主管横山宏明也于近日向小A发出了书面的道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
横山宏明道歉信
信中的主要内容是,“卢小姐您好,由于工作原因,我于2008年8月来到中国境内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工作,与您成为同事,因您精通日语,有你的帮助才能很好的与其他同事进行沟通并且完成工作。因此,对您给予的诸多支持和帮助深表谢意。”
很遗憾,因为我在年会上的不当行为给您造成精神上的困扰,我扪心自问,当晚确实没有侵犯您的意图,但因没有考虑到您的生活习惯以及您与他人的相处方式,也没有充分尊重你的意愿,因此给您造成了不愉快的感受,在此我就自己的不当行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横山宏明
小A:道歉态度不诚恳
小A收信当时很是高兴,但回头仔细阅读后,认为横山宏明并没有诚恳的认错态度,仍然强调生活习惯差异,也只称行为不当,而只字未提性骚扰。另外公司对他也没有下任何处分,感觉是一种包庇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