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今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0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2010年工作安排。
据介绍,2009年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劳动合同法稳步实施。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继续开展春暖行动,组织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计划,大力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改革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办法,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工作。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从企业园区延伸到街道(乡镇)和社区。
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指导意见。加大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推动建立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能增能减的机制。研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部署开展第一次试调查工作。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制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国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部分市县仲裁机构基本实现实体化。加大仲裁办案力度,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高。2009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44万件,同比下降1.31%,涉及劳动者人数101.69万人,同比下降16.26%,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38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9.96万人;审结案件68.97万件(含上年累计未审结案件),同比上升10.76%,累计结案率为89.79%。
四是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强化监察服务企业的措施,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不断强化,“两网化”管理试点进展顺利。2009年11月15日起,会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做好“两节”期间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纠纷处理工作作出部署。截至2009年底,各地已为64.71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8.54亿元。
今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抓紧修订出台劳务派遣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覆盖行动”,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研究完善《特殊工时管理规定》(草案)。
二是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意见,指导各地规范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管理。积极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保障“两节”期间企业工资支付。落实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力度。筹备召开全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表彰暨经验交流会。
四是认真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以调解组织基层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为重点的“两基”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做好春节、“两会”期间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工作。
五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情况专项检查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发挥监察的主动预防作用。修改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标准》,扎实推进“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