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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前离职赔偿公司违约金的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提前离职赔偿公司违约金的问题。我刚毕业,在公司做会计,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超过3个月了),公司还没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我已经提出转正申请了,公司经理说与财务人员的合同要加一条,提出要与我签定3年合同,规定,如果我提前离职,要赔偿公司不低于两个月薪资的违约金。根据2008年新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对员工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不满离职要赔偿公司有关培训费用的违约金。公司对于我没有培训,是不是就不可以提出赔偿违约金?如果我签了合同,这条会有效吗?整个合同会生效吗?我知道作为财务人员,涉及到商业机密问题,如果对这个约定违约金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没有培训,约定服务期是不是不合法,我能不能签定这份合同?急!在线等~
律师回复:
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及时你签了,也同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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